南韓總統尹錫悅突然宣布戒嚴,又在排山倒海而來的壓力下,短短6小時就解除戒嚴,而引發社會不安。南韓憲法專家普遍認為,尹錫悅這麼做有違憲之嫌,很可能成為被彈劾的理由。
韓聯社4日報導,南韓《憲法》規定,唯有在發生戰爭、動亂,還有與這相當的國家緊急事態,有必要動用軍力,以維護社會秩序時,才能實施緊急戒嚴。然而,尹錫悅宣佈戒嚴的行為,並不符合這些條件。
高麗大學法學院教授張永洙指出,緊急戒嚴在國家即將進入緊急狀況時實施,如北韓嚴重挑釁等,而不是為了因應國家緊急狀況而實施。但在沒有類似情況下發佈戒嚴,就能被視為濫權。而慶星大學法律系教授孫炯燮則主張,尹錫悅以預算案未獲國會通過、監查院院長和檢察官被提起彈劾為由,宣佈實施緊急戒嚴,此舉根本是破壞憲法秩序的行為,可成為被彈劾的理由。
另一方面,曾任憲法法院憲法研究官的律師盧熙范說,尹錫悅實施戒嚴違反《憲法》第77條和《戒嚴法》。而他以打破政局為由,超出了憲法所賦予的許可權,逕自行使國家權力,這是嚴重的違憲、違法行為,足以構成彈劾理由。